根据《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现就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通知导师和研究生提前实行准备。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切实实行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准备2024年6月毕业、已选题而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在读博士生、硕士生。
二、中期考核时间
本次中期考核于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拟定并通知研究生。考核时间确定后通知研究生院,以便督促检查。
三、中期考核内容和方式
1、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报内容:重点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结论,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要继续完成的内容进行论证,同时介绍论文发表情况、专利申报情况。
2、考核方式:以PPT形式汇报+问题答辩+中期报告。
四、中期考核的组织及要求
1、此次中期考核申请及最终材料审核归档等相关工作将全部顺利获得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2、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统一组织,要求创建由主管研究生领导、研究生导师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有关专家组成的中期考核小组,专家人数至少为3名(对于硕士生)或5名(对于博士生),考核小组中须至少有一位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并设组长、秘书各一名。
中期考核前,由答辩秘书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3、考核要求
(1)研究生导师和各二级培养单位朋辈导师要认真审查中期报告,确保满足学术规范要求。
(2)硕士生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博士生汇报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3)要求思路清晰、创意突出,言简意赅。
(4)考核原始记录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统一保管。
4、中期报告要求。内容包括:论文文献综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结论、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要继续完成的内容。报告格式:要求同学位论文,页眉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参考文献:材料科研与工程、冶金工程专业博士生中期报告参考文献应不少于100篇;材料科研与工程、冶金工程、分析化学专业硕士生中期报告参考文献应不少于60篇;矿物加工工程专业硕士生中期报告参考文献应不少于60篇,其中最近3-5年内的文献占一半以上,国外文献不少于10%。
5、考核流程
(1)研究生必须在中期考核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将报告提交导师审核,并自行打印纸质报告送朋辈导师审查规范。在学术规范审查顺利获得后,方能参加选题考核。
(2)研究生应在答辩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中下载空白《中期考核登记表》,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内容。其余内容在答辩前不做修改及填写。

(3)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应在答辩后完成《中期考核登记表》的填报,并请考评小组成员签字。

(4)研究生答辩顺利获得后,研究生应登录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中进行申请,上传最终版中期报告并填报相关信息且提交后,经由导师线上审核,由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人员维护相关信息并上传《中期考核登记表》扫描件。
学生端:

(5)中期报告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自行留存,《中期考核登记表》需在答辩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交至研究生院。
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 研究生院 施静敏 010-82241859
如有中期考核流程相关问题请咨询 研究生院 任传裕 010-82241858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6日